主旨

公告本中心研發成果,歡迎業者申請技術移轉。技術移轉對象應符合下列各項規定為原則:

一、以公平、公開及有償方式為之。

二、以公立學校、公立研究機關 (構)、公營事業、法人或團體為對象。

技術移轉流程

  1. 召開權委會,技術作價、決定授權條件
  2. 公告徵求授權廠商
  3. 利益衝突迴避及資訊揭露
  4. 召開權委會,評選廠商
  5. 廠商與國研院共同議定合約
  6. 簽署合約
  7. 收取權利金
  8. 追蹤履約狀況
  9. (依個案) 收取衍生利益金

技術移轉流程圖


技轉流程